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22年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比如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处罚从不是目的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近年来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司法 、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2025年初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立法、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一辆小餐车 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小微企业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社会危害性有限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
